关于太钢型线材产能预售的交易须知


关于太钢型线材产能预售的交易须知

 

尊敬的广大客户: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太钢的大力支持,为更好地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现就太钢型线材产能预售业务的交易须知公告如下:

一、线上交易规则

1.交易方式:挂牌交易。根据欧冶平台挂牌交易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最先下单的客户为成交客户。

2.资源投放后,客户跟进资源进行订货卡试填,试算价格,锁货、生成协议;填写置换规格、置换品种、物流信息等,确认下单,进入合同审批环节;生效后,客户确认合同草约,支付合同款项。

3.客户在确定基准产品及基准价格,生成产能预售协议后,可按欧冶平台产能预售详情页产品信息栏中公示的“型材产品产能预售业务销售规则说明”,置换相应产品及技术要求。一个订单(产能预售协议号)只允许置换一个牌号、一个规格。

二、订货函填报、确认

1.成交客户可根据“型材产品产能预售业务销售规则说明”进行品种、规格、技术要求等内容的置换,超出范围不允许进行任何置换。

2.产能预售协议生成日当日为N日,成交客户需在N+1日内填写订货函,提报型材部业务员,订货单中需明确订货钢种、规格、数量、标准、交货方式、欧冶协议号等。

3.接到成交客户订货函当日内(N+1),型材部业务员审核订货函中置换信息,并根据置换信息重新计算成交价格,以报价单形式签字后返给成交客户。

4.N+1日内,成交客户在报价单、订货函上加盖公章,发给型材部业务员。

三、价格政策

详见欧冶平台产能预售详情页产品信息栏中公示的“型材产品产能预售业务销售规则说明”中相关内容。

四、付款流程

1. 开票方为上海欧冶供应链有限公司,结算单位为上海欧冶供应链有限公司。

2.付款时间:成交客户须在N+2日内支付相应货款。

3.付款比例:

品种

付款比例

Cr系圆钢

单场次订单总量大于等于60吨按30%预付,小于60吨100%预付。剩余货款支付期限:合同交货月25日前。

碳钢锻制圆钢

单场次订单总量大于等于120吨按30%预付,小于120100%预付。剩余货款支付期限:合同交货月25日前。

碳钢连铸圆坯

单场次订单总量大于等于600吨按30%预付,小于600100%预付。剩余货款支付期限:合同交货月25日前。

4.付款信息:

 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联行号

到账时间

上海欧冶供应链有限公司

工行上海市宝钢国贸支行

1001153819004612389

102290015387

7*24小时

上海欧冶供应链有限公司

建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

31050168360000007985

105290068000

7*24小时

上海欧冶供应链有限公司

农行上海浦东分行

03340300040100072

103290076055

7*12小时

 

提示1:建行账户、工行账户支持7*24小时到账。由于收款银行每日23:00-24:00进行日终关账,该时间段打款我司可能无法及时收到,请各位客户避免在该时间段打款。收款到账时间与银行系统的处理时间和频率有关,非工作日和节假日期间到账可能会有延迟。

提示2:农行账户支持7*12小时到账(早8:00-晚20:00),晚上20:00后的款项次日早上8:00方能到账。

五、订货规定

1.起订量:单个合同或子项最低起订量由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定。

2.让步接收:实际交货数量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买家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如不接受,双方协商处理。

3.交货期:一般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次月,电渣等特殊品种可再延期1个月。遇生产重大变动,可延期交付。

六、变更规定

1.太钢SAP系统订单生成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2.若成交客户提出流向变更需求,在符合火车装载方案、具备变更条件的情况下可变更流向。成交客户可向型材部提出变更流向申请,型材部落实装载方案、运费后,通知成交客户提报变更函。

3.若产生运费增加,成交客户需向付款单位支付增加的运费。货款到账后,欧冶太原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七、其他

1.提货费用由提货方在提货时向货物所在仓库支付。

2.产品生产进度、催发货等请联系型材部业务人员。质保书请联系库存所在地的外设销售公司。

3.请认真阅读欧冶云商平台相关销售流程及功能说明,如出现不能按期支付货款的违约行为,按太钢营销中心电子商务部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八、本公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太钢营销中心电子商务部。

太钢营销中心电子商务部

                2022年5月24日

关于太钢型线材产能预售的交易须知0524(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