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用户:
平台《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合同(产能预售)》付款方式为“全额预付”及“见单付款”的合同文本5.4条款中,将于2021年2月5日增加如下内容并同步执行:
虽有前述,以船舶报港时间为准,乙方亦有权就甲方的迟延接卸行为收取船舶在港作业滞期费:自货船抵达锚地/码头之日起的第四日开始(含当日),至甲方卸空所购商品之日(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乙方有权就该货船所载全部甲方所购商品,按3元/吨/天的费率,收取滞期费。
合同文本见附件
请您知悉,如有疑问请联系客服热线400-821-5025。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
合同版本 - 见单(v1)_1611723920000.pdf
合同版本 - 全款(v1)_16117239203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