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推荐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交易配套服务的补充公示
欧冶云商智慧交易平台全体用户: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平台弹窗、站内公告等渠道发布了《关于欧冶云商智慧交易平台部分现货交易服务调整的公示》(以下简称“原公示”)。为履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保障全体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确保平台服务规则变更的公开、透明,现就原公示第三点所述内容予以进一步明确并补充公示如下:
一、明确推荐交易服务提供商
根据原公示第三点“我司将推荐具备相应资质与专业能力的交易服务提供商,提供非宝武系卖家在平台商城模式下的交易配套服务”之安排,我司现正式明确并公告:自2026年7月1日起,我司推荐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非中国宝武钢铁集团及所属关联企业(即“非宝武系卖家”,原公示第八条列明的钢厂直售模式供应商:首钢系、河钢系、宁波钢铁除外)在欧冶云商智慧交易平台商城模式下现货交易的配套服务提供商,承接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的结算支持等服务模块。
二、法律依据与履行情况
我司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始终恪守法律法规,致力于维护公平、透明的平台交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本次明确并引入新的推荐交易服务提供商,属于对平台交易规则及服务安排的进一步细化与明确,我司特此依法履行提前公示义务。同时,我司将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5修正)》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完整保存相关规则的历史版本,以供查阅。此举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核心原则,确保所有平台用户能够基于真实、准确、及时的信息作出商业决策。
三、公示与生效
本补充公示自我司发布之时起,于欧冶云商智慧交易平台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日。本补充公示构成原公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公示具有同等效力。平台用户通过继续使用本平台商城模式现货交易服务,即视为已充分知悉、理解并同意本次服务提供商的明确安排。
本次服务提供商的明确,是我司优化平台生态、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的重要步骤,旨在为平台内所有经营者提供更高效、更合规的交易支持环境。我司衷心感谢广大用户的理解与支持,并将持续努力保障平台交易的平稳、有序运行。
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平台官方客服渠道进行咨询。
特此公示。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