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赖!为优化业务周转效率、规范履约管理,自2026年5月20日起,我司将对意向金支付业务的最长提货周期及货款滞纳金率进行调整,具体规则如下:
一、最长提货周期调整
意向金业务最长提货周期,由合同生效当日(含)起90个自然日,统一缩短为60个自然日。
二、滞纳金收费标准调整
1、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含当日)还款:仍按3元/吨标准收取,保持不变;
2、合同生效后第4–30日内还款:按月含税滞纳金率0.65%收取;
3、合同生效后第31–60日内还款:月含税滞纳金率由1%调整为1.2%。
请各位用户合理规划订货、付款及提货时间,按时履约避免产生额外费用。如有业务疑问,欢迎致电客服热线:021-96169。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上海欧冶供应链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