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意向金支付业务提货周期及滞纳金率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赖!为优化业务周转效率、规范履约管理,自2026年5月20日起,我司将对意向金支付业务的最长提货周期及货款滞纳金率进行调整,具体规则如下:

一、最长提货周期调整

意向金业务最长提货周期,由合同生效当日(含)起90个自然日,统一缩短为60个自然日。

二、滞纳金收费标准调整

1、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含当日)还款:仍按3元/吨标准收取,保持不变;

2、合同生效后第4–30日内还款:按月含税滞纳金率0.65%收取;

3、合同生效后第31–60日内还款:月含税滞纳金率1%调整为1.2%

请各位用户合理规划订货、付款及提货时间,按时履约避免产生额外费用。如有业务疑问,欢迎致电客服热线:021-96169。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上海欧冶供应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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